懷念故鄉時,我習慣于把自己的想象,安置于村莊的上空,然后在適當的高度,以鳥的視角,俯望。這樣,我就會看到白墻青瓦,墻有的白得耀眼,有的已暗灰,而那些瓦,無一例外,皆如魚,游在陽光下,鱗片泛著青幽幽的色澤。然后,是村中寬寬窄窄的路,延伸出去,與村外田間的阡陌握起手來。 如果以這樣的視角,為村莊畫一幅圖,這些路是需要一筆一筆描繪上去的,很費功夫。無疑,它們是筋脈,大路、小路,長路、短路,縱橫交錯,構建起村莊的框架。一個在村莊生活的人,整日里便如一只螞蟻,游走在這樣的筋脈里。 我曾經就是這樣的一只螞蟻。 我敢肯定,第一次像螞蟻似的,走在村中的街道上時,我一定是搖搖晃晃的,身后肯定是母親的手臂,緊緊跟著我,一直張開著。她夸我“真棒”,鼓勵我走得遠一些,再遠一些。我蹣跚如街邊那位胡子白白,長得幾乎要垂到地上的老爺爺。但我是一直咯咯笑著的,張開的小嘴里,露著幾顆剛發出的乳牙。 我也許穿著鞋,也許沒穿鞋。如果是穿著的,那么,一定是祖母做的虎頭鞋。土路便留下了我的腳印。小小的,淺淺的。一行又一行。交叉著的,重疊著的。很快,這些腳印,被大人寬大的腳印,或者被牛羊、雞鴨鵝們紛亂的腳印覆蓋住了,再或者,被一陣風掀起的塵土掩滅了。 這些腳印消失了么?我相信沒有,它們和我那時的笑聲,搖搖擺擺的樣子,母親溫柔的話語,都作為一個場景,存在于時空的某一處。如果我取得了一枚鑰匙,能夠開啟時光隧道,那么就一定能重返那一刻。若真的那樣,我會擁抱那個蹣跚學步的“我”,還有我那時如花朵般年輕的母親。 后來,我留在街上的腳印越來越大,越來越深。這些腳印通向村莊的池塘,通向村南的小河,通往村外的田野……有時候,我趕著一群羊。羊們的蹄印,是一朵朵好看的梅花,盛開在路的積塵上。我踏上去,踩壞了其中的一些梅花。有時,我趕著一頭牛,牛的腳印,像是灑落兩瓣的蓮花。如果剛下過一場細雨,這腳印很深,我即便踩上去,也踩不平這蓮花。 一個鄉村孩子,在土路上積攢下多少腳印,才算長大? 不知道,一個孩子從小到大留下的腳印,只有走過的路數得清。但路不說話。可以知道的是,這個孩子慢慢地,會從光腳穿上布鞋,然后是球鞋,將腳印印在離村莊原來越遠的地方。后來腳上可能變成了皮鞋。這時候,他就已經不是孩子了。 當他習慣于穿皮鞋時,他總是把腳印落在異鄉城市的馬路上。落在鄉村的時候,少。這時候,他把村莊喊成“故鄉”。在一紙又一紙履歷表上,他將故鄉壓縮成薄薄的幾個漢字,填塞在“籍貫”后面窄窄的空格里。一如當年,他把自己小小的腳印,一次次落在村莊的土路上。 到了一定年紀,他開始習慣于回望自己的腳印。 回望腳印,其實是回望那一個個留下腳印的自己。每次回鄉便是一次找尋。他會在鄉間的路上,遇到那個放羊的自己,那個河邊的自己,那個背著書包奔跑的自己……他穿越時光,踩著那些久遠的腳印,和一個個自己握手擁抱。 一顆心便在這時得到撫慰。也許,這就是故鄉存在的意義。 >>>更多美文:美文推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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